专题:三河招牌禁用红蓝色,人民日报发声
秦风/人民日报客户端
近日 ,关于河北省三河市商户被要求禁用“红蓝 ”招牌的报道,引发关注。多条街道的商户表示,接到城管部门“整改”通知 ,有的招牌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拆除,有的商户自主更换或刷漆,还有商铺老板发视频提醒顾客广告牌更改颜色别走错 。
商铺招牌是商户招揽生意的“名片” ,也是体现商铺经营特色的标识,是其品牌形象的一部分。招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,合乎公序良俗 ,使用什么颜色,相关部门该保持审慎,不宜过多干涉。如果为优化城市整体形象,对商铺招牌进行规范 ,调整影响市容市貌的牌匾,并非不可,但需合法合规 ,程序和措施应该合理可行、完备周延 。有关部门在措施出台前,理应多听听各方特别是群众意见。以行政指令简单强制统一招牌颜色,明显损害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 ,增加商户经营成本,给消费者带来诸多困扰和不便,也是对营商环境的一种伤害。
城市治理,不能光看“面子”是否光鲜亮丽,更要看“里子 ”是否真正让群众得实惠 、有助于安居乐业 。与其在招牌颜色上费心思 ,不如认真帮助店铺商户解决“成长中的烦恼”“发展中的问题”,真正聚焦消费者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,提升消费体验,保障消费权益。
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后 ,从报道看当地似乎有所调整,一些商铺招牌已经重新更换。知错就改、听取民意是好事,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回应:招牌为什么要拆?是否经过合法合规的流程?谁来承担商户被迫更换招牌的损失?到目前为止当地相关部门依然沉默以对 。出现了问题、发生了舆情 ,躲闪不是办法,不能奉行“拖字诀 ”。把问题讲清楚,真心实意面对公众 ,才是正确姿态。
据报道,河北省廊坊纪检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“已前往三河展开调查”。我们期待,当地能深入调查 、公正处理 ,给当地商户和公众一个交代 。真诚希望有关部门少一些轻率,多一些慎重,让城市治理既有“面子” ,更有 “里子”。